临沂市•兰陵县

对承担人防设备相关职能任务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单位和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建设、执(从)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兰陵县住建局 承办机构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基本编码 370643003000 实施编码 11371324004457593W4370643003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0.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检查处理决定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9-5280867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539-5211462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411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人民防空专用设备生产安装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 国人防〔2014〕438号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组织领导、宏观调控、质量监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研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职责,建立健全联合治理力量体系和工作协同机制,加强对承担人防设备相关职能任务的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专业技术单位和生产安装企业从业能力建设、执(从)业行为的引导与监督,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检查。”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制定检查计划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5个工作日 年度检查计划 房亮亮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人防办
确定检查对象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1个工作日 确定检查对象 房亮亮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人防办
现场检查及相关资料检查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10个工作日 检查记录 吴士华等两人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人防办
作出检查处理决定 《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 3个工作日 反馈检查情况或作出检查处理决定 吴士华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人防办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检查企业数量有无限定?
回答: 不低于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