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县

住房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兰陵县住建局 承办机构 城市建设处
基本编码 370617006000 实施编码 11371324004457593W4370617006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9.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检查情况通报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39-521146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现场检查,无固定办理地点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按照检查方案确定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第25号令 第七条:“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金融、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规章、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价格、能源、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制定检查计划 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 高云飞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公用科
开展检查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规、标准 根据检查方案确定 按照检查方案确定 反馈检查结果,下发整改通知书 高云飞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公用科
检查情况通报 检查方案 按照检查方案确定 通报检查情况,将未 整改问题移交当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高云飞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科员 公用科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检查时间?
回答: 按照检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