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人民银行 | 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第25号令 | 第七条:“国务院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金融、安全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规章、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价格、能源、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特许经营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 查看原文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制定检查计划 | 无 | 根据检查计划确定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制定具体的检查方案 | 高云飞 |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科员 | 公用科 |
开展检查 |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相关法规、标准 | 根据检查方案确定 | 按照检查方案确定 反馈检查结果,下发整改通知书 | 高云飞 |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科员 | 公用科 |
检查情况通报 | 检查方案 | 按照检查方案确定 | 通报检查情况,将未 整改问题移交当地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高云飞 |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科员 | 公用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