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县

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兰陵县住建局 承办机构 办公室
基本编码 370617057000 实施编码 11371324004457593W4370617057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0.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对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兰陵县兰陵路东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院内308室
咨询电话:0539-5211462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15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47号,2019年3月13日实施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查看原文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5月建设部令第136号,2019年3月住建部令第47号修改 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负责。”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对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1.【部委规章】《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47号,2019年3月13日实施)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国家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部门的监督、指导。” 2.【部委规章】《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2005年5月建设部令第136号,2019年3月住建部令第47号修改)第三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上一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城建档案馆或者城建档案室负责。” 1.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制定省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全省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当行为责令纠正,计入诚信档案。 3.整理、汇总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检查信息。 李素堂 办公室 主任 办公室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检查结果的公开渠道?
回答: 兰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