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04年12月15日建设部令第136号公布,2011年1月26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第一次修正; 2019年3月13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二次修正,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
第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
查看原文 |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997年12月23日建设部令第61号公布,2001年7月4日依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0号)第一次修正; 2011年1月26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9号)第二次修正; 2019年3月13日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第三次修正,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
查看原文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部 |
建设部令第90号,住建部令第47号,2019年3月13日实施 |
第八条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
查看原文 |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部 |
2005年5月建设部令第136号,2019年3月住建部令第47号修改 |
第九条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的规定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验收。 |
查看原文 |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完成;
(二)完成了工程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三)基本完成了工程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工作。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竣工测量文件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后提供
|
竣工图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工程施工单位提供
|
监理文件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工程监理单位形成
|
竣工验收文件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由申请人自备
|
施工文件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工程施工单位形成
|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档案文件,由申请人自备
|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建设单位提供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移交承诺书
|
1 |
1 份 |
1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对部分在验收时未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建设单位可提供《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移交承诺书》
|
声像资料
|
1 |
0 份 |
2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工程施工单位提供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申请受理 |
对符合移交规定的工程档案现场接收,对部分在验收时未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建设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档案验收移交承诺书 |
0 |
受理登记 |
高继伟 |
|
|
|
审核验收 |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声像文件、竣工测量文件真实准确、齐全完整。符合工程档案的分类、组卷、编目等整理规定及标准。 |
0 |
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 |
高继伟 |
|
|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取得建设工程档案移交证明的条件?
回答:
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