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陵县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县级权限)首次申请


   
承办机构 县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0001171290090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859097E4000117129009
实施主体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版本 27.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5 办理结果名称 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4
服务对象 1,2,3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工程许可领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A328号-A32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553012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兰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421室
投诉电话:0539-553012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工程许可领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A328号-A329号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双休日、节假日:9:00-16:00。  
实施主体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县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基本编码 0001171290090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859097E400011712900...
事项版本 27.0 事项状态
办理结果名称 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实施主体性质 1 行政相对人
法定办结时限 征收种类
权力来源 1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暂无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工程许可领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A328号-A32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553012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兰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421室
投诉电话:0539-553012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工程许可领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A328号-A329号窗口(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双休日、节假日:9:00-16:00。  
实施主体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县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基本编码 00011712900901 实施编码 11371324MB2859097E4000117129009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27.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0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5
办理结果名称 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许可决定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工程许可领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A328号-A329号窗口
咨询电话:0539-553012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兰陵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421室
投诉电话:0539-553012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卞庄街道兰溪西路61号市民服务中心3楼工程许可领域专区综合受理窗口A328号-A329号窗口
窗口编号:A328号-A329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7:30;双休日、节假日:9:00-16:00。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暂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98号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申请主体资格适当,具备道路施工和恢复条件,交通组织方案符合相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十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五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由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例范本(附件) 空白样表(附件)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申请表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申请 暂无 暂无 暂无
受理 暂无 暂无 暂无
办结 2 暂无 暂无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问题1: 该事项是否支持全程网办?
回答: 可以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