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机构 | 县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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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712900901 | 实施编码 | 11371324MB2859097E4000117129009 |
实施主体 |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事项版本 | 23.0 |
事项状态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公示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办理方式 | |
办理结果类型 | 5 | 办理结果名称 | 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1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行使层级 | 4 |
服务对象 | 1,2,3 |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 ||
是否收费 | 0 | 办件类型 | 2 |
通办范围 | 办理形式 | 1,3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与东升路交汇处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9-55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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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东升路和会宝路交汇处西南角)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6室工程许可科 投诉电话:0539-55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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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专区(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专区A07-A14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8:0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 08:30-12:00,下午 14:30-18:00;10 月-4 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 ||
实施主体 |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县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基本编码 | 00011712900901 | 实施编码 | 11371324MB2859097E400011712900... |
事项版本 | 23.0 | 事项状态 | |
办理结果名称 | 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1 |
行使层级 | 是否涉及征收(税)费减免的审批 |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行政相对人 | |
法定办结时限 | 征收种类 | ||
权力来源 | 1 | 是否存在运行系统 | 暂无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与东升路交汇处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9-55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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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东升路和会宝路交汇处西南角)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6室工程许可科 投诉电话:0539-55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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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专区(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专区A07-A14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8:0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 08:30-12:00,下午 14:30-18:00;10 月-4 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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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兰陵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县政府(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基本编码 | 00011712900901 | 实施编码 | 11371324MB2859097E4000117129009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2 | |
事项版本 | 23.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2,3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办理形式 | 1,3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1 |
行使层级 | 4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5 | |
办理结果名称 | 城市桥梁上架设管线许可决定书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与东升路交汇处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受理窗口 咨询电话:0539-55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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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东升路和会宝路交汇处西南角)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6室工程许可科 投诉电话:0539-553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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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专区 窗口编号: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会宝路99号兰陵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行政审批专区A07-A14号 受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8:0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 08:30-12:00,下午 14:30-18:00;10 月-4 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午间不打烊),双休日、节假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暂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98号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 查看原文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暂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98号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 查看原文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暂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198号 |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二)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三)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四)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五)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六)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 查看原文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受理 | 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申请 | 无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办结 | 无 | 2 | 暂无 | 暂无 |